图取自新海峡时报

(加央16日讯)一名妇女8年前在为孙子办理出生登记时提供虚假资料,试图隐瞒孩子亲生母亲的身份,案件在多年后被揭发。她今日在加央地方法庭面对控状时认罪,被判罚款1500令吉。

被告陈金莲(音译,67岁)今早由玻璃市国民登记局人员押往加央第二推事庭提控,并在法官努鲁纳塔莎面前承认罪行。

根据控状,被告于2018年3月12日在玻璃市城市转型中心(UTC)的国民登记局柜台,为婴儿办理出生登记时,在知情之下蓄意提交假文件,抵触《出生与死亡登记法令》第36(1)(b)条文。有关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最高2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据了解,2018 年,被告以次女的身份,为长女初生的孩子办理出生登记,直至 3 年后,次女欲注册结婚时,因需更正母亲身份资料而被揭发。

此案由国民登记局主控官阿兹里负责提控,被告则由律师阿兹拉代表辩护。

主控官说,报生纸是个人身分证明的重要文件,因此应给予适当刑罚,以起警示作用。

辩方在求情时指出,被告目前已年届乐龄且为退休人士,并患有高血压和高胆固醇;她育有5名子女,其中一名为领取福利部援助的残障人士。此外,这也是被告的初犯,而且其行为并非是为了任何利益,并承诺不会重判,希望获得轻判。

法官在听取双方陈词后,最终判处被告罚款15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3个月监禁代替。被告随后已缴清罚款。

林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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