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13日讯) 足疗店疑挂羊头卖狗肉,提供“额外”服务给顾客,两名华裔男子今日被控贩卖人口,其中一人私藏他人护照而罪加一等,唯两人否认有罪,经过求情,法官允许每人以3万令吉保释外出候审。
两名被告分别是郑利敬(译音,23岁)及王仕和(译音,26岁),一人是足疗店店长,另一人则是营业执照持有人,2人皆于3月1日被捕。
根据第一及第二控状,两名被告在今年2月26日至2月28日之间,位于昔加末亚罗拉新村沙林路LOT 5159足疗店,贩卖两名外籍女郎阿莉斯拉拉斯瓦迪及依瓦亚瓦迪,因而抵触了《2007年反人口贩卖及反非法移民法令》(第670法令)第12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一并宣读受刑。
若罪名成立,在此条文下,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及罚款。
控状内也解释,两名外籍女子并非儿童,也不是因身体或精神问题而完全无法照顾自己的人,但她们却被当作性奴,受到人口贩卖威胁。
除此之外,郑利敬也面对私藏他人护照的罪名,此控状内容指出,郑氏于2月28日,晚上9时30分,在上述足疗店内,非法收藏以上两名当事人的国际护照,因而抵触了1966年护照法令第12(1)(f)条文,并可在同样法令第12(1)条文治罪。
若罪名成立,在此条文下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针对私藏护照控状,郑利敬否认有罪,法官允许被告以2500令吉保释外出。
两名被告皆针对第一和第二控状否认有罪,并向法官求情。郑利敬指其妻子怀孕3个月,极需他的照顾,他也需要工作来养家糊口,而王仕和则指其母亲患肾脏病,需要他载送洗肾。
由于此案涉及贩卖人口,属于严重罪行,一般不允许保外,不过法官拉希玛在聆聴了两名被告求情理由后,允许两人保释候审,但条件是,必须交出护照,以及每人需交出3万令吉保释金,同时,两人在候审期间,不得骚扰两名当事人。
此案由副检察司阿米拉担任主控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