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一名中学副校长今日在吉隆坡地庭受审,涉嫌6年前提交虚假体育器材采购申请,金额高达2万2728令吉。
被告沙南努丁(47岁)对法官罗斯里阿末宣读的控状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他被控向布城一所中学的校长鲁斯兰(60岁)提供虚假体育器材采购申请,其中包括80个跨栏架、44件跑步背心和44条运动裤,总值2万2728令吉,但这些器材从未交付使用。
被告被控于2020年5月26日在布城一所中学犯下此罪行。
该罪行触犯了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并可在第24(2)条文下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虚假申报金额的5倍或1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
被告还否认了另一项选择性控罪,即不诚实地使用一份虚假的发票文件,金额同样为2万2728令吉,涉及相同的体育器材供应。他明知或有理由相信该发票为伪造,且伪造地点和日期相同。
此控状援引《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使用伪造文件),并可在第465条文下被判刑。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并罚。
控方由莫哈末法德利负责,被告则由律师黄传源(译音)代表。
此前,法德利提出被告以7000令吉保释,并需一名担保人,同时附加条件包括将护照交予法庭,以及每月至少一次到邻近的反贪污委员会办公室报到。
然而,辩方律师则请求减低保释金额,理由是被告已任教15年,还需照顾患病的姐姐,且此为初犯。
最终,法庭批准被告以7000令吉的保释金保释,并要求一名担保人,同时满足控方提出的其他条件。案件定于4月16日再度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