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林道勇(译音,中)周五被警方押往麻坡推事庭面控。(图取自大都会日报)

(麻坡6日讯)一对叔侄共骑摩哆准备前往购买佳节用品,岂料途中遭一辆货卡撞毙,涉案的39岁华裔承包商今日被带往麻坡推事庭,面对一项毒驾导致他人死亡及两项拥毒指控,惟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6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林道勇(译音,承包商,已离异)今日在麻坡第一推事庭面控。根据首控状,被告被控于本月4日,上午8时42分,在巴莪往岭障/岭嘉路段路涉及毒驾,并在鲁莽驾驶的情况下,驾驶一辆银色福特货卡撞击一辆摩哆,导致共乘摩哆的萨阿特(77岁)及诺曼(47岁)两叔侄不幸身亡。

被告的上述行为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a)条文(醉酒/毒品影响下驾驶导致死亡)。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少于10年,最高不超过15年监禁,罚款5万至10万令吉,并吊销驾驶执照长达10年。

被告同时面对两项涉及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的指控。控状指他在同日上午11时20分,在案发路段(第35公里处),被发现非法持有5.15克“伍仔”及0.39克冰毒。上述行为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拥有毒品),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2(3)条文下判刑。罪成者可被判处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聆听上述3项控状后,皆否认有罪,并要求进行审讯。

此案主控官雅斯敏副检察司要求推事订下保释条件。推事卡蒂妮最终允准被告总共以1万6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其他附加条件包括被告每月须前往邻近警局报到,直到案件审结。

推事随后谕令将案件展至6月3日过堂,以便呈交相关文件。

根据早前报导,事发当天,两叔侄共骑摩哆前往巴莪市区购置佳节用品,在行经事发路段一处弯道时,遭一辆疑失控冲入反方向车道的货卡直接撞上。两人被送往医院后,终因伤势过重而不治身亡。

刘文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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