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6日讯)一名保安员因涉嫌在上周非法持有手枪及子弹,今日在巴生地庭被控时表示不认罪。
据《Kosmo!》报导,43岁的M.赛曼在法官谢里法面前,以泰米尔语听取控状后作出不认罪答辩。
根据控状,这名6名子女的父亲,被指于2月25日下午约3时20分,在巴生圣淘沙里亚花园(Taman Sentosa Ria)一间住家内,在未持有合法准证下,拥有一把手枪(型号为 Marcas Registradas Smith & Wesson Springfield),以及4枚活子弹。
副检察司裴凤曦(译音,Peh Fong Xi)表示不提供保释,因为《1960年军火法令》第12(1)条文明确规定,被控犯下相关罪行者不得获准保释。
辩护律师莫哈末赛夫拉与M.帕蒂本则请求法庭行使酌情权,指出其当事人患有哮喘,需要接受医疗治疗。
“除了妻子之外,他每月薪金为2200令吉,任职保安员,并需负担6名子女,其中包括仍在求学的孩子。”
不过,法官谢里法最终不允许被告保释,并表示被告的医疗问题将由监狱局安排处理。
法庭择定案件于4月27日再度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