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辇27日讯)3名仍是在籍中学生的少年涉嫌在今年2月初,性侵一名14岁少女,周五被控上巴里文打推事庭,被告矢口否认有罪,各被允准以500令吉保外候审。
3名分别是2名17岁及1名15岁的被告,庭上聆听控状后,在推事沙瓦阿斯马利面前表示不认罪。
控状指该3名少年于今年2月7日,凌晨2时左右,在吉辇瓜拉古楼巴里哈芝阿敏区的一间房屋内轮流性侵受害者,抵触刑事法典第375B条文(轮奸),并与同法典第34条文(共犯)同读,一旦罪名成立,可判不少于10年但不超过30年的监禁。
主控官阿米拉副检察司官献议法庭允许每位被告以1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并附加条件,即在案件审理结束前,不得骚扰受害者和控方证人。
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沙里曼求降低保释金,理由是3名被告在整个案件调查过程中,都给予良好的配合,而且并非惯犯,此外,开斋节即将来临,他们的家庭也有经济负担。
推事庭随后允准每名被告以500令吉的保释金保外,并须遵守控方提出的附加条件。案件定今年4月再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