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8日讯)一名51岁商人误陷虚假股票投资骗局,本以为赚获逾240万令吉盈利,却在欲提款时被要求先支付24万1849令吉(相等于盈利的10%)作为条件,这才惊觉受骗,最终蒙受 33万5450令吉的损失。
彭亨州总警长拿督斯里雅哈亚奥斯曼指出,根据警方接获的投报,事主声称于去年11月19日 浏览面子书时,被一则有关股票投资的广告吸引。
他表示,事主随后透过WhatsApp与嫌犯联系,对方提出一项股票投资计划,承诺在3至7天 内可获得12%回酬,最低投资金额为1万令吉。
他说,在高回酬的诱惑下,事主依照嫌犯提供的连结,下载了一个线上投资应用程式。
“在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1月27日期间,事主共进行19次转帐,将投资款项汇入两个不同的银行户头,涉及金额共33万5450令吉,款项来自其个人储蓄及向友人借贷所得。”
他指出,完成相关付款后,事主被告知其投资已累积高达241万8499令吉的利润。
“然而,当事主尝试提取该笔利润时,却被要求另行支付相等于利润 10% 的费用,作为提款的必要条件。”
对此,他呼吁民众在进行任何投资前,应先向邻近警局谘询与取得意见,以免成为诈骗受害者。
“民众也受促在进行任何交易前,先透过警方提供的网站 https://semakmule.rmp.gov.my/ 核查相关银行户头的真伪。”
“若怀疑自己已成为诈骗受害者,应立即拨打997联系国家诈骗应对中心(NSRC)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