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5日讯)一名学生客货车司机,因一时贪念将银行户头交予诈骗集团充当“钱骡”,今日在峇株巴辖地方法庭被判罚款2万令吉。
由于被告无法缴付巨额罚款,最终被判处12个月监禁,并在庭上痛哭流涕,随即被送往居銮监狱服刑。
地庭法官奥斯曼阿芬迪在宣判时,裁定被告莫哈末努尔罪名成立,判处罚款2万令吉;若无法履行罚款,则须以12个月监禁代替。
根据控状,这名现年26岁,尚未结婚的被告被指控间接参与了一项非法转账活动,导致总计2万令吉的款项流入其名下的银行户头。此行为于去年4月17日,在峇株巴辖第二武吉富罗拉花园(Taman Bukit Flora 2)发生,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4C(1)条文(非法转让银行卡或户头)。
根据案情,本案受害者先前接获一名陌生人来电,宣称可提供服务以避免WeChat帐号被征收额外费用,并称此举能防止社交媒体帐号被骇客入侵。
受害者在不疑有诈的情况下,按照集团指示将2万令吉汇入指定的银行户头,而该户头正是登记在被告名下。
警方调查发现,被告在未经法律许可下,私自将银行户头及网上银行资料交给第三方,初衷是为了获取每月200令吉的所谓“个人贷款补助”报酬。
此案主控官莎丽法娜塔莎副检察司,被告在庭上并未聘请律师代表。被告在得知无法缴付罚款必须即刻入狱后,情绪激动落泪,场面令人心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