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27日讯) 祖母级的五旬印尼籍妇女因逾期逗留我国,今日被控上永平推事庭,俯首认罪后被判罚款5000令吉。
53岁被告西蒂是在今日在通译员宣读完控状后,向推事阿伦诺瓦尔表示认罪。
被告被判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清,则以监禁6个月作为替代刑罚;被告在庭审结束后已缴付罚款。
根据控状,拥有4名孙子的被告,被指控在未持有任何合法通行证或准证的情况下,于我国非法逗留,今年1月21日,晚上11时30分左右,在苏亚沙路遭揭发。
被告的上述行为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5号法令)第6(1)(c)条文,并可与相同法令第6(3)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5年,或不超过一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并可施加鞭刑。
根据案情,峇株巴辖警区总部刑事调查组警员在执行检查任务时,拦查被告后扣留。警方随后依据被告所持有的护照信息向移民局进行核查,但未发现被告有任何出入境记录,警方随后申请延扣被告,以展开进一步调查。
上述案件由副检察司菲道斯负责检控,被告由律师陈松彦(译音)代表出庭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