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6日讯)一名女子被控于三年前疏忽照顾寄养儿童,导致孩子眼部受伤案,今天在怡保地庭获判无罪,她在听到判决后感动落泪,并对结果表示感恩。
法官艾努莎琳裁定,辩方在结案陈词中成功提出合理疑点,因此决定释放被告诺丽扎(48岁)并撤销控罪,同时下令归还她当初缴付的5000令吉保释金。
法官指出:“在审阅控辩双方证人证供、证物及陈词后,法庭认为辩方成功提出合理疑点,因此被告获释并撤销控罪,保释金将予以退还。”
被告诺丽扎被控于2023年7月24日在怡保布特拉柏迈II花园一间住所,对当时年仅3岁的邻居孩子慕哈阿巴斯亚丁疏忽照顾,未给予适当准备、监督及照护,导致孩子眼部受伤。
此案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3(1)条文,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罚款2万令吉或监禁最多5年,或两者兼施。
本案控方为维迪耶斯瓦里副检察司,而被告由律师玛希德吉星及莫哈末加沙里辩护。案件自2025年3月19日开审,至12月10日结案,期间共有8名控方证人及2名辩方证人出庭作证。
辩方律师莫哈末加沙里在庭外表示,被告为三名子女的母亲,并于5年前被诊断患有肾病,无法工作,仅以照顾邻居孩子维生,包括案中受害者。
诺丽扎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对判决结果感到非常感激,称自己每天凌晨3时祈祷,因她坚信自己受到不公对待。她也强调自己非常爱孩子,并将受害儿视如己出。
此案早前曾在社交媒体引起热议,一名母亲指控其子遭女看护虐待,导致眼部受伤,并因创伤引发语言发展迟缓(speech de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