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4日讯)一名商贩涉嫌自5年前起向国能公司代理支付总额1万令吉贿款,作为不对其比特币加密货币挖矿活动采取执法行动的回报,结果于今日在怡保地庭面对3项行贿指控。
40岁被告张顺英(音译),在法庭通译员以华语宣读控状后,向法官米奥苏莱曼对全部3项指控表示不认罪。
控状指出,被告向37岁的国能代理莫哈末阿米尔行贿,作为对方不就非法运作比特币挖矿机一事采取法律行动的酬谢,贿款总额为1万令吉。
案件源于被告涉嫌在柔佛古来一带3处地点,以及同州璀璨城(Bandar Cemerlang)一处场所,非法干扰、窃取及使用电力,并破坏国能电力设备,以供比特币挖矿用途。
控状也指,被告于2021年11月4日至2022年1月19日期间,在3个不同地点犯下行贿行为,分别为霹雳州斯里曼绒三慕德拉花园一间超市、宋溪一间油站,以及怡保笠沙玛那路一间餐厅前。
被告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b)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4(1)条文下判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并罚款不少于贿款五倍或1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
本案由反贪污委员会主控官沙鲁阿祖安检控,被告则由代表律师洪宗恒(音译)辩护。
控方建议法庭让被告以3万令吉进行保释,并附加条件,包括每月须到反贪会报到,以及不得干扰控方证人。
辩方随后请求法庭降低保释金额,指被告需负担妻子及4名仍在求学的孩子,且过往没有任何犯罪纪录,并在调查期间全程配合反贪会。
法官最终批准被告以1万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并须每月到曼绒反贪会办公室报到,直至案件审结,同时将案件订于3月18日再度过堂,以进行文件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