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5日讯) 野新警方昨日在一间住家搜出猎枪与子弹壳,落网的3名男女今日被延扣三天,以协助警方调查!
野新警区主任李罗拔表示,警方是于昨日下午约5时30分,到望万路一间住家展开取缔行动,并在该住家一处的桌面上发现一批相信是没有合法执照的枪支与军火。
“警方在行动中共逮捕3人,分别是一名45岁印裔男子、一名54岁印裔男子以及一名22岁印裔女子,三人皆为本地公民。”
“2名男子为友人关系,至于女子与54岁男子则为亲人关系。”
他今日在文告中表示,警方充公物品包括棕色猎枪、10枚子弹壳、枪套等。
“三人已被带往法庭进行申请延扣程序,三人从即日起延扣3天至本月7日。”
“警方现援引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展开调查,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处最高监禁7年或最高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