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登30日讯)一名老翁于本月24日对2名分别为10岁及11岁儿童实施性骚扰,今日被判处3年监禁。

据《大都会日报》报导,76岁的被告马特拉尼卡西姆在其2项控状于法官哈末祖尔面前宣读后,表示认罪,法官随即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控状,被告于12月24日早上大约11时至中午12时,在登州阿吉尔甘榜末茂布拉斯(Kampung Merbau Pulas)一所空屋内,对2名分别为10岁及11岁的儿童进行性骚扰行为。

被告被控违反《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4(d)条文(对儿童实施不当行为),如若2项指控均成立,被告可被判处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刑。

法官就每项控状判处被告监禁3年,并裁定刑期同步执行。

此案由副检察司努尔纳比哈负责提控,被告则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律师阿都海宜代表。

柯欣怡

柯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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