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8日讯)森州汝来商业区爆炸案,一名62岁男嫌犯的延扣申请已获批准,延扣期限自今日起为期7天。
森州总警长拿督阿扎芬尼今日在文告中指出,警方昨日于文丁逮捕一名62岁华裔男子,其延扣申请已于芙蓉端姑嘉法医院红区,在推事西蒂努尔艾因面前宣读。
“推事批准延扣申请,延扣期限为7天,自今日起至下周六(2026年1月3日)止。”
他表示,有关延扣申请是根据《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企图谋杀)、第435条文(蓄意纵火),以及《1958年腐蚀物、爆炸品及危险武器法令》第4条文提出。
据早前报导,12月22日早上7时零8分,汝来 Desa Palma A座公寓停车场发生爆炸案,警方在现场发现一枚简易爆炸装置。
警方于昨日下午约4时15分,在文丁逮捕一名62岁华裔男子,并查获一辆摩哆及数枚疑似简易爆炸装置(IED)的物品。
警方检查嫌犯身体时,发现其面部、身体、手部及脚部均有烧伤痕迹,他被捕时身体虚弱,随后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