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7日讯)一名小贩涉嫌在校门口前对13岁女学生非礼及性骚扰,今日被控上麻坡地庭,但他否认两项控罪,获准以一万令吉保释候审。
51岁被告阿兹兰沙阿今日在地庭面对两项控状,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否认有罪。
根据首控状,被告被控于本月8日,傍晚6时45分,在本地一所中学前,涉嫌触碰一名13岁女学生的身体,上述行为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对儿童进行身体性骚扰)。在上述条文下,被定罪者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刑。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在同一时间与地点,非礼该名女学生,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在上述条文下,可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或鞭打,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案发时,女学生在校门口向被告购买食物并付款时,遭对方非礼,过程也被同学目击。隔日,受害者与母亲通知校方后,在建议下报警处理。
此案主控官为诺阿米拉副检察司,被告无委任代表律师。
承审法官莫哈末凯里哈伦允准,被告以一万令吉保释,保释期间必须每月到警局报到一次,期间不得骚扰受害者及控方证人,直到案件审结。
法官也将案件展至明年2月23日过堂,届时将处理文件移交,以及被告聘请律师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