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1日讯)一名40岁技工今日在怡保地庭面控,涉嫌对其11岁患有唐氏综合症的继子进行猥亵,被告当庭否认有罪。
控状指出,被告于12月2日晚上7时左右,在中霹雳斯里依斯干达大学城某住家内,违反自然性行为,对男童实施肛交。
此案根据《刑事法典》第377B条文进行提控,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及鞭刑。
本案由副检察司诺阿法哈尼姆主控,被告未有律师代表。
检方以受害者为未成年且为被告继子为由,反对保释;但若法庭允许,建议保释金定为2万令吉,并要求担保人不得为家庭成员。
诺阿法哈尼姆表示,受害者目前仍与母亲同住,事发时虽与被告同住,但被告现居处未明。
被告求情时称,其月薪仅1800令吉,妻子从事旧衣买卖月入约500令吉,需抚养两名子女,包括本案受害者。他也表示今日无家人到庭。
法官珍莎米拉最终裁定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须由一名担保人签保,并附加两项条件:每月初须向警局报到,且审讯期间不得接触或骚扰受害者与证人。
案件定于2026年1月29日再度过堂,以提交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