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4日讯)一失业男子涉及强奸罪,案子还在审理;今天因水灾期间在临时疏散中心性侵一名少女,又被押上地方法院面对新指控!
被告聂莫哈末伊尔法姆(22岁)在法官东姑沙里赞端拉面前聆听宣读最新控状后,随即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聂莫哈末被指控于11月26日上午11点在万捷县杰拉瓦特镇的临时疏散中心性侵一名16岁少女。
上述罪行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案》(第792号法令)第14(d)条文而被提控,并可依该法令判处刑罚。
一旦罪成,被告最高可被判处20年监禁,并可处以鞭刑。
此案由副检察官西蒂哈佳马兹兰负责诉讼,被告没有聘请辩护律师。
在审判期间,鉴于聂莫哈末伊尔法姆面临的指控性质严重,西蒂哈佳不建议法院批准被告获得保释。
“被告去年还被控犯有《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强奸),虽然已获得保释,目前强暴案仍在审理中。”
法院随后驳回被告的保释申请,并择定此案于12月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