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7日讯)涉嫌吸毒并向妻子施暴,一名埃及籍男子今日在爱极乐面对一项吸毒控状,惟否认有罪,法庭基于被告国际护照没有合法入境记录,不允准被告保释。
48岁的男被告何山莫哈末被控于本月4日约晚上7时,在甲州中央县警署,被发现尿液对大麻毒品呈阳性反应。
被告行为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5(1)(a)条文(滥用毒品),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此案在相同法令第38B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被告需接受少于3年的观察。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被告也没有代表律师。此案主控官为旺阿都拉副检察司。
推事莎达仙哈因被告没有合法入境记录,拒绝让被告保外候审。此案择定11月19日过堂。
被告在日前在甲州一间酒店,被57岁的妻子发现枕头下香烟盒藏有疑似大麻和冰毒的物品,俩人进而爆发口角。
被告涉嫌用枕头捂住其脸部,试图逼妻子交出毒品,他在妻子手提袋里发现相关物品后离开酒店,随后重返酒店,继续吸食大麻及饮酒。
妻子见状,俩人二度起争执,被告在吵架之际掌掴妻子、殴打其腹部,甚至恐吓要把妻子抬到阳台处。
被告妻子事后被送往马六甲中央医院接受治疗,并在本月4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