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日讯)华裔咖啡店业者涉嫌向执法人员行贿案,被告律师以需要时间整理控方所提交的文件为由,申请将案件展延至11月4日过堂,获法官批准。
根据控状,23岁被告陈凯迪(译音)被控于去年11月4日,傍晚6时20分许,在士姑来蒂雅园向依斯干达公主城市政局一名执法官员行贿2000令吉,作为不对其咖啡店采取执法行动的报酬。
据了解,该咖啡店涉嫌违反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第47(1)(a)条文,该条文的最高罚款金额为500令吉。
被告的上述行为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法令第17(b)条文,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处监禁最高20年,以及不少于贿金5倍,或一万令吉(以较高数额为准)罚款。
被告在7月29日面控时否认有罪,获准以一万令吉保释金、一名担保人、每月到警局报到以及将护照交予法庭保管作为保释条件。
上述案的主控官为阿米拉副检察司,承审法官为拿督阿曼卡玛阿里菲依斯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