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被告(中)涉虐待8岁女童,周四被控时俯首认罪。(图取自大都会日报)

(新山2日讯)学校老师发现8岁女童右臂严重烧伤,向警方投报,21岁青年因涉嫌虐待疑为其侄女的女童,今日被控上新山地庭时俯首认罪,案展11月6日下判。

根据控状,身为监护人的被告被控于今年9月16日,下午2时30分,在笨珍一所民宅涉嫌对女童施虐。

被告上述行为已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疏忽照看孩子,使其暴露在危险中),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20年,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祖海妮副检察司指出,相关罪行不属于可保释罪,因此没有提供保释建议。

被告代表律师巴拉提则以被告经济拮据为由,向法庭申请酌情批准保释。

被告代表律师指出,被告在笨珍一间建筑公司工作,每月仅赚取1000令吉,还需协助父母供养在学弟妹。其父仅在乡村务农种菜,母亲则在工厂工作。

法官拿督阿末嘉玛阿里芬依斯迈批准,被告以7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并附加保释条件,包括若持有护照须交付法庭,以及每月到笨珍警局报到一次。

法官谕令,案件展延至11月6日再过堂,以便呈堂医疗报告及进行判刑。

另一方面,笨珍警区主任莫哈末索菲证实,警方于9月26日接获投报,举报者为受害者学校老师,因发现女童右臂有严重烧伤而报案。

刘文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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