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4日讯)早前被控受贿的一名已退休的马六甲陆路交通局(JPJ)人员今日被判坐牢10个月,罚款6万令吉。
马六甲爱极乐地庭法官伊丽莎白巴也旺今日宣判,面对6项控状的61岁的男被告莫哈末拉菲罪名成立。
根据控状,,被告于2018年7月至12月之间,在6个不同地点,把3600令吉交给另一名陆路交通局官员,作为不对付一家罗里运输公司超载行为的贿金。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b)(B)条文。
她指出,控方共有9名证人,且能够提出合理的证据,所以宣判被告在每项控状下坐牢10个月,罚款1万令吉。不过,所有刑罚同时执行。
被告的代表律师阿兹鲁祖基罪里在求情时表示,被告已经退休,需要照顾妻子,同时被告之前不曾犯罪,要求申请暂缓执行刑罚。
不过,反贪会副检察司莫哈末阿斯拉夫提出反对,理由身为执法人员的被告没有依法行事,希望法官以公众的利益为先,若轻判将无法起到警示的作用。
无论如何,被告最终获准暂缓执行刑罚,条件是需要呈交文件和1万2000令吉保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