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一名父亲为管教深夜离家和拒绝上学的13岁女儿,在震怒下打伤自己的女儿,昨日(周五)被带上推事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法庭判罚1000令吉。
根据《阳光日报》的报道,被告(也是一名罗里司机)在推事S 阿伦祖迪面前,承认他当时的行为只是为了管教女儿,但最终导致女儿受伤感到后悔。
38岁的被告还表示,他是在女儿与他顶嘴后,情绪爆发。
推事:我看见了受害者身上伤势的照片,伤势不轻。
被告:这是我第一次打她,其实我也不舍得。
推事:即使你有理由管教孩子,但你也不能打她到这种程度。
被告:是的,我明白,我感到后悔。
另一方面,副检察司娜迪雅艾琳娜(Nadia Eleena Jamaluddin Akbal)建议推事庭,对被告判处适当的处罚,以示警戒。
不过,被告代表律师K格嘉拉米则请求对其当事人从轻处罚。
经过双方陈词后,推事S 阿伦祖迪判处被告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以监禁一个月取代。
推事同时也警告被告不要重蹈覆辙,因为受害者只有13岁。
根据控状,该名男子被控于9月3日早上11时,在蕉赖一所人民组屋(PPR)内,殴打其13岁女儿的手臂和腿部,致其受伤。
被告因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而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