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8日讯) 一名在大学预科班担任营运助理的男公务员,因接受承包商的5000令吉“咖啡钱”罪名成立,被判罚款1万令吉!
现年42岁的男被告莫哈末里祖安共面对3项控状。他在今日爱极乐法庭上面控时,承认第二项及第三项替代控状。
至于第一项控状在下判时被纳入考量。
两项替代控状指出,被告于2022年9月28日及8月15日,在马六甲大学预科班服务时,向一名男子收取5000令吉的贿金,以作为承认承包商已完成总值48万4580令吉的维修窗户与铁花的工程。
被告的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161条文,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来自反贪会的莎莉娜副检察司恳请法庭给予被告严厉惩罚,因被告身为一名公务员,却知法犯法,且此案也涉及公共利益。
被告代表律师阿里夫阿末则表示,被告已在该学院服务9年,期间不曾发生诚信问题,而被告认罪,节省法庭的时间与费用,因此恳请法庭判处被告最低刑法。
他也在法庭提出申请,要求法庭归还2部没有成为呈堂证据的手机以及国际护照予被告。
法官伊丽莎白峇也旺在聆听双方后,判处被告罚款1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需以监禁5个月取代。
同时,她下令把手机与护照归还给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