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17日讯)就读技术学院的20岁男子早前面对4项强奸12岁女童罪名,目前仍在保释期间,因涉嫌强奸同龄女学院生今日再度面控。
被告莫哈末诺哈金今日在峇株巴辖地庭面控,聆听两项控状后,向地庭承审法官奥斯曼表示不认罪。
目前正在企业实习的被告共面对两项控状,第一项控状指被告在7月27日,晚上11时至凌晨1时,在位于巴力拉惹路的一辆运动用多用途休旅车上强奸一名20岁的女学院生,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在上述日期时间地点,强奸同名受害者,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A条文(以物体进行的性行为)。
主控官莎丽法建议,法庭将保释金额定在4万令吉,
法官允准,被告以一万令吉保释候审,同意执行附加保释条件,即每月到警局报导,不能骚扰受害者和证人,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
被告代表律师为莫哈末拉扎。案件展延至10月16日过堂。
被告于8月18日在麻坡地庭面对强奸和性侵12岁女童的4项控状。被告否认有罪,允准以2万令吉保释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