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7日讯)沙巴少女扎拉坠楼身亡一案,验尸庭今日被告之尽管院方已多次解释尸检的重要性,但扎拉母亲诺莱达拉玛拒绝让女儿遗体进行解剖。
从去年6月开始在伊丽莎白女王医院法医部接受校外培训的医务官罗加拉治,今日在验尸官阿米尔主持的第8天验尸庭研讯上,接受副检察司法依鲁斯的质询时,披露此事。
他指出,在诺莱达拉玛签署《尸体不予解剖自愿声明书》全程,自己都曾多次向她解释相关程序的重要性。
“声明书内的所有细节,都是死者母亲亲自填写的,而我当时就在场。”
法依鲁斯(副检察司):你向诺莱达女士解释过几次解剖的重要性?
罗加拉治(证人):我在她签署之前解释了2次,签署期间和之后,我继续反复解释,我一直持续给予说明。
而在罗加拉治宣读其证人供词时也提到,他已告诉死者母亲,即便警方没有签发尸检令的POL 61表格,医院仍可在获得直系亲属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临床解剖。
“然而诺莱达最后仍决定,不让医院对扎拉进行解剖,即使我们已做出解释。”
他提到,诺莱达当时是与嫂子努希拉一同到院,努希拉见证了这一切。
“我同时提醒她,若不进行解剖,家属日后将无法提出任何索赔,亦无法从医院法医部获取官方的解剖报告来确认死因。”
罗加拉治提及,随后由诺莱达亲自填写并签署为遗体领取人,而努希拉则以证人身份签署,最后由他本人作为承办医生签署。
“诺莱达还确认,她理解我们的解释与声明书的内容。”
他续称,在诺莱达表明拒绝解剖,且没有提出其他异议后,医院依照院方及部门的程序,将扎拉的遗体交还给她。
早些时候,罗加拉治供称,查案官黄耀中(Wong Yew Zhung音译)未签署验尸令,而是要求院方直接将遗体交还予死者母亲。
此外,今日的验尸庭还传召了本案的另一位证人,即涉事学校舍监阿兹哈里。
扎拉是于7月17日在其住宿的校舍附近沟渠内被发现昏迷,送往伊丽莎白女皇医院后不治身亡。
检察总署于8月8日下令发掘其遗体进行尸检,并于8月3日宣布正式召开验尸庭,以彻查扎拉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