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一名公司董事今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欺诈逾190万令吉,但他在庭上否认所有指控,并以5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获释。
66岁的被告再诺阿比丁被控于2016年11月欺骗陈正坤(译音Chan Cheng Khoon),称马来亚铁道公司(KTMB)将在泰国宋卡推行发电厂、铁路建设及港口发展计划。
受害人信以为真,结果将190万7427令吉汇入TBEA Energy & Power (M) Sdn Bhd的银行户头。若非受到欺骗,他不会交出这笔款项。
被告今日在地庭法官罗斯里阿末面前被控,主控官为莫哈末祖法德里,而被告辩护律师则是Zaidi Othman & Co代表。
控状是根据《刑事法典》第420条(欺诈罪)提出,若罪名成立,被告可面对最高10年监禁、鞭刑及罚款。
法官裁定被告以5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案件择定于10月31日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