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添寿(中)在林骏荣(左)及巴迪班协助下,向警方报案,保护自身及员工安全。

(芙蓉11日讯)为数五六名印裔男子征收“保护费”不果,出言恐吓华裔承包商:“有什么事发生我不包”,且与员工起冲突被吓得不敢开工,影响工程进展,事主不满愤而报案。

承包商李添寿(63岁)表示,疑是两批不同阵营的印裔男子,分别于前日(9日)及昨日(10日),前往他承包挖掘沟渠工程地点,即芙蓉拉杭新村要求缴付“保护费”,协助看管泥机车。

他说,前日(9日)前往工程地点找他的一名印裔男子,由于当时并不在现场,于是员工便把他的联络电话提供给对方。

“我于下午接获对方的来电后,了解对方的用意,并当场拒绝。”

“殊不知,翌日(10日)另一批为数五六名印裔男子来到工程地点,欲找我时候,由于当时仅有员工在场,因此,对方同样是通过电话联络我。”

李添寿披露,当时,他依然第一时间拒绝对方,但对方却一直纠缠不清,所以他就直接开骂对方,因此激怒了对方。

他称,对方在电话中出言恐吓说:“有什么事发生我不包”!

他指出,对方被他拒绝后,还一直纠缠,于是他(事主)通过第三方与对方谈判,只不过,对方还在气头上,不肯罢休及妥协。

“而且,这批印裔男子在现场也与我的员工起冲突,以致员工今日不敢前往开工,影响工程进展。”

李添寿强调,由于对方出言恐吓,为了自身及员工的安全,于是针对事件向警方报案。

他说,从事此行业已有40余年,虽然经常都会遇到“收保护费”事件,也可谓是行业潜规则,只不过业者们也会视情况判断应不应该给,但极少会起冲突。

接获投诉的民主行动党森州法律局,今日委派副主席巴迪班及委员林骏荣协助事主报案事项。

巴迪班在记者会上表示,此事十分严重,因为涉及工程的进行,对方的行为干扰了施工进度,影响了承包项目的工作安排及完工进展。

他说,他们的行为已经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恐吓),违法者可被判处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委员林骏荣则说,虽然收保护费不是一件新鲜事,但他奉劝大家不要缴付,避免这类人士食味知髓,让不良问题继续滋长。

他建议面对这类问题的民众,可以向警方作出投报。

林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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