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0日讯)一名前仓库管理员因在公司厕所安装针孔摄像机偷拍而被控,去年他在推事庭被判罚款3000令吉后,惟控方认为刑罚过轻,为此提出上诉。高庭昨日裁定上诉得直,改判被告入狱6个月,刑期从当天起即时生效,同时退还被告所缴付的3000令吉罚款。
副检察司莫哈末菲拉尼向法官指出,被告的行为并非单纯的窥探,而是经过预谋,将针孔摄像机藏于厕所天花板上,可被滥用作威胁或勒索用途,因此必须判处监禁以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他表示,此案也事关严重侵犯同事隐私,特别是女性员工的安全感与尊严,社会大众有权在厕所等私密空间中感到安心,不应担心被偷拍。
38岁的被告早在2024年11月4日于古晋推事庭承认罪行,当时被判罚款3000令吉,控方随后提呈上诉,强调罚款不足以反映案件的严重性。
案情显示,被告于2023年7月1日凌晨12时许,在位于摩拉达闽轻工业区某公司厕所天花板,暗中安装针孔摄像机。
直到2024年9月30日下午2时30分,因公司水泵发生状况,公司负责人在检查厕所天花板时才发现该摄像机,并在记忆卡中发现录有被告亲手安装设备的画面,遂报警处理。
被告隔日即被捕归案,调查发现他每天趁早到公司之际更换记忆卡,以便窃取录影内容。此外,被告也亲口承认犯下的罪行,住家里还有其他不雅的录影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