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4日讯)涉及持利器将妻子割喉后,潜逃至约40公里外的岳父母家纵火焚烧多辆交通工具,无业男子经过精神鉴定后,证实其神智清醒,足以面对审讯及作出答辩。
涉案的32岁男子莫哈末凯鲁早前在押往东甲推事庭申请延扣时,一度情绪激动,突然咆哮高喊宗教口号,多次诵念真主赞词,寻求宽恕。休庭后,他甚至带著微笑被押送上警车。
控方是于6月10日申请将被告送往柏迈专科医院进行精神鉴定,法庭随后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42条文,批准控方上述申请。
柔佛新山柏迈专科医院周三出具的精神评估报告显示,被告符合被控条件,并须依刑事法典第302条(谋杀)及第435条文(蓄意纵火)接受审讯。
控方今日在东甲推事庭及地方法庭提呈报告,并在两庭进行案件过堂。
根据早前控状,被告被控汞今年6月2日下午3时30分至傍晚5时30分之间,在柔佛州东甲县武吉甘蜜查哈雅花园(Taman Cahaya)的住所,涉嫌杀害34岁妻子伊扎朱努诗。
惟当时法庭因尚未收到法医报告,将案件展延至10月6日再过堂。
另一方面,被告早前在东甲地庭审理的纵火案中,原先承认9项纵火指控中的6项,今日却改口不认罪。
根据控状内容,他被控于于6月3日,凌晨4时36分至6时46分,在甘榜榴梿真隆(Kampung Durian Chondong)岳父母住处,焚毁共9辆属于亡妻及其兄长的车辆,包括四轮驱动车、休旅车、轿车及摩哆。
被告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435条文(蓄意纵火),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4年监禁及鞭笞。
控方由迪雅娜副检察司代表,被告未有代表律师。法庭已将案件定于10月2日过堂,并指示安排文件移交,以及让被告聘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