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8日讯)前马来西亚皇家海军成员被控于4年前性侵及强奸一名未成年少女,今日在怡保地庭被判无罪释放。
基于控方在此案中未能证明40岁被告莫哈末慕哈占表罪成立,因此,法官珍莎美拉作出上述无罪释放的判决。
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经对证人证词进行最大限度评估并综合案件事实、证据与指控内容,发现检方陈述存在不一致要素及证据链缺口。
“无论是通过警方调查还是控方证人,特别是作为受害人的第一证人(SP1)的证词,这两方面问题均未得到合理解释。”
“这些情况使法庭产生合理怀疑,因此,认定控方未能完成对被告的初步证据举证。”
“法庭据此裁定被告无需进行自辩,两项指控均当庭释放。”
法庭同时命令将5000令吉保释金全额退还被告。
2021年12月31日,被告在法庭否认性侵及强奸当时17岁少女的指控。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1年12月17日晚11时在红土坎武吉柏玛达某公寓卧室内,通过触摸胸部、强行接吻、触碰私密部位及掀开上衣等方式性侵受害人,并于同日同地强奸受害人。
被告是在《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14(a)条文及《刑事法典》第376条文被提控。被告由辩护律师哈雷斯玛哈德温和蓝扎尼代表抗辩。
自2024年10月开庭审理以来,控方共传召6名证人出庭作证,包括受害人及其姨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