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7日讯)涉及与仅有13岁女性朋友发生性关系,18岁巫裔少年今早被押往芙蓉地庭面控强奸罪时,俯首认罪。
鉴于被告年龄尚轻及生长在单亲家庭,因此,法官将案件展至9月29日,等待福利局报告后,再作出下判。
18岁被告被控于2025年8月19日,早上9时34分,在芙蓉亚沙路一间酒店,强奸一名13岁女子,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20年及鞭笞。
由于被告年龄尚轻,且今日没有任何家属出庭,引起芙蓉地庭法官拿汀苏丽达关注,且进一步了解被告与受害者认识。
被告回答提问时表示,他已没有父亲,母亲目前是在柔佛,他共有8个兄弟姐妹,是长子。
他目前寄居在芙蓉一名30岁的亲戚家,本身在一家餐馆工作,每月工资1400令吉。
无论如何,即便被告对自己行为俯首认罪,但法官拿汀苏丽达择定于9月29日过堂,要求控方呈上福利局报告,再对案件作出下判。
因此,被告获准以5000令吉担保外出,但由于没有任何担保人出庭保释,所以被告暂时被扣留,未保释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