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7日讯)涉及性侵犯事发当时仅12岁的继女,45岁巫裔男子今早被控上芙蓉地庭时,俯首认罪,被判入狱6年及完成服刑后需守行一年。
被告阿斯玛尼詹被控于2025年6月10日,凌晨2时左右,在森美兰州林茂甘榜丹绒塞纳乌鲁一个住家单位的卧室,对一名案发时年仅12岁的女孩实施身体性侵犯,包括触摸、挤压和吮吸受害者的乳房,以及被强逼触摸受害者的生殖器,因而抵触《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14(a)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将被判不超过20年的监禁,并可能被处以鞭刑。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向芙蓉地庭法官拿汀苏丽达俯首认罪。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哈尼菲在求情时表示,被告是一名清洁公司的清洁工友,每月收入1700令吉,负担没有工作的太太和3名还在念书的孩子。
他说,这是一个严重罪行,但希望法庭可以考量被告在这之前并没有任何罪行记录。同时,也承认自己的罪行,为法庭节省了时间。
他称,试想想,如果判被告重刑,一个家庭长期不完整,这并不是一件好事。
主控官巴琪丝副监察司反驳说,身为一名继父,理应是要保护孩子,并不是伤害孩子。因此,希望法庭可以合理的宣判,也作为大众的一个警戒。
无论如何,芙蓉地庭法官拿汀苏丽达判被告入狱6年,从被捕日8月20日开始算起,同时,需要接受辅导且在完成服刑后,需要守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