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9日讯)一辆行驶中的轿车遭箭矢击中,事件引起网民热议,而警方证实确有其事,并援引《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立案调查。
东北县警区主任阿都罗萨在文告中指出,投报人是一名来自亚依淡的57岁男子。根据调查,这起罕见意外是于8月13日下午约3时30分发生,当时事主驾车途经中路往邦咯路方向行驶,右后车门突然插上一支疑似来自射箭活动的箭矢,所幸未造成人命伤亡。
警方调查后向相关学校查证,确认事发时校内操场正进行由槟城体育理事会主办的射箭训练,但在事故发生隔日(14日)已全面停止,而该事件也已通报槟城体育理事会及槟州教育局。
警方呼吁公众切勿对此事件作出毫无根据的揣测或散播不实言论,以免干扰调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