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1日讯) 一名油棕男员工涉嫌打抢并蓄意致伤前女友,今日在爱极乐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
现年22岁的被告R.塔纳巴兰被控于本月2日约早上10时30分,在爱极乐休息站抢劫并致伤27岁的女受害者。
被告的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94条文(抢劫伤人),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监禁20 年及罚款。
被告在庭上否认有罪,莫哈末纳兹霖副检察司建议以2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作为被告保释条件。
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的情况下求情时指出,他只是一名油棕员工,而其母亲愿意成为其担保人。
法官罗哈杜阿玛在检查后,基于被告母亲是一名精神残疾人士,而不批准被告母亲成为担保人。
罗哈杜阿玛仍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与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择定9月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