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庇劳11日讯)一移民局官员上个月在森州林茂涉嫌抢劫一巴基斯坦男子,今被带上推事庭面控不认罪。
被告莫哈末纳兹鲁(38岁)在推事尤斯娜卡迪查面前聆听宣读控状后,拒绝认罪并要求进入诉讼审讯环节。
根据控状,被告抢劫外国公民的财物包括一部手机、440令吉现金、210令吉的Touch ‘n Go卡(TNG)以及受害者的护照。
该事件发生于7月11日傍晚6点10分,地点在林茂甘榜(Kampung Miku Pindah)的路边,控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抢劫)提起诉讼。
负责诉讼的主控官吴晓东(音译)请求尽快确定日期,以便将此案再次交由地方法院法官审理。
法院随后择定此案于8月14日过堂,目前未提供被告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