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6日讯)2名华裔男子因涉及非法持有他人90张银行提款卡,今日被控上芙蓉推事庭时,俯首认罪,各被判罚款一万令吉。
2名被告分别为28岁林俊良及25岁钟英伟(人名译音),在芙蓉推事庭聆听翻译员念出的控状后,向推事努鲁莎琪娜俯首认罪。
推事宣判各罚款一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入狱12个月作为代替。
2名被告被控于2025年7月29日,早上9时50分,在芙蓉班达东嘉路的银行停车场,被揭发在没有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持有90张属于他人的银行提款卡,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4A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5千至5万令吉罚款,或监禁6个月至5年,或两者兼施。
早前,主控官聂诺阿奇拉副检察司在庭上,要求推事对2被告施以适当惩罚。
而2名被告代表律师K. 达拉则在求情时希望法庭轻判,并指2名被告皆为初犯且年纪尚轻。
她说,2名被告全力配合警方调查并主动认罪,也协助法庭节省时间与成本。
“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并承诺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据了解,2名被告是森美兰商业罪案调查组对网络诈骗展开“特别行动35/25”(Op Khas 35/25)中落网。
警方在行动中也起获了一辆本田City轿车、90张不同银行的提款卡、6部手机以及22张面值50令吉的钞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