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4日讯)擅自更改电表导致电力公司蒙受亏损,男子被控偷电,在认罪后被罚款2万1000令吉。
被告于今年2月24日晚上8时,在担波罗里甘榜交峦被发现对沙电电表动手脚,导致用电量计算错误,造成沙电收入减少和损失。控状指被告行为触犯2024年电力供应法令2项相关条文,罪成面对罚款介于1000至20000令吉,或者坐牢介于14天至5年。
被告今在亚庇地方法庭面对控状俯首认罪,律师告诉法官其当事人乃初犯,恳求轻判。
沙能源委员会法律部助理总监努琳娜塔莎则指出,偷电行为乃严重罪行,导致沙电蒙受损失,因此务必严惩,以儆效尤。
地庭法官阿米沙阿米哈山在聆听双方陈情后遂判处罚款2万1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