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30日讯)一18岁青年男孩涉嫌去年11月在万捷县达旺市克马辛河上一木筏屋强奸一未成年少女,今被带上哥打峇鲁地方法院面控。
被告在法官祖基夫里阿布拉面前聆听宣读控状后,即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24年11月7日下午5点左右,在万捷县达旺市克马辛河一座木筏屋强奸当时年仅14岁又四个月的受害者。
该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罪)被控,该条文规定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和鞭笞。
控方由副检察司卡玛鲁哈西米负责起诉,被告则由律师阿兹哈阿末代理。
此前,卡玛鲁哈西米拒绝让被告保释候审,而阿兹哈则请求法庭允许其当事人以最低保额金保外候审。
法庭随后下令,被告需支付8000令吉保释金,并由一名担保人提供担保,并择定8月27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