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一名39岁孟加拉籍男子早前于隆市怡保路往甲洞交通圈方向开车时,将一名行人撞落河中导致其溺毙,今日被控上庭。
吉隆坡交通调查与执法局主任莫哈末占祖里助理总监指出,警方已于今早8时将调查报告提呈副检察司,并以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提控涉案司机。
“根据副检察司的指示,今早我们已将该男子带往位于吉隆坡的交通法庭进行提控程序。”
早前媒体报导,该起事故造成一名行人被失控车辆撞击后跌入河中身亡。事发于上午11时45分,当时一辆从峇都慕达人民组屋(PPR Batu Muda)方向驶来的Nissan Sylphy疑似失控肇祸。
莫哈末占祖里也指出,初步调查显示,事故还涉及另一辆由一名43岁越南籍女子从峇都肯都门(Batu Kentomen)方向驾驶的Toyota Cam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