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穆鲁甘(左)持巴冷刀抢劫一名华裔妇女的金链与吊坠,周三被警方押往新山地庭面控。

(新山28日讯) 一名男子涉嫌持巴冷刀抢劫一名妇女的金链与吊坠,今日在新山地庭面控时当庭认罪,法官将于明日判刑。

现年45岁的被告穆鲁甘,被控于今年5月23日,晚上约8时30分,在古来县士乃达瓦尼花园(Taman Dawani)一带的巴士站,持巴冷刀抢走一名华裔女子的金链与两枚吊坠。

被告的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97条文(持械抢劫),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4年监禁,另可另加罚款或鞭刑。

被告在聆听完通译员宣读控状后,俯首认罪。

承审地庭法官拿督谢旺再迪基于需等待物证提交,明日才判刑。

此案主控官为努鲁莎菲卡副检察司,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刘文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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