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6日讯)宝马轿车华裔司机涉嫌酒驾撞死在车祸现场帮忙的送餐员,今日面控时否认有罪,获准以8000令吉保释候审,案件展延至5月19日过堂。
被告郭子康(25岁,译音)今日被带上新山推事庭面控。根据控状,被告被控4月13日,凌晨2时10分,在新山往哥打丁宜路段第16公里处,在体内酒精超标的情况下驾驶宝马轿车,导致莫哈末道菲克(37岁)死亡。
上述行为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b)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15年监禁和罚款最高10万令吉,吊销驾照或最少10年内不用拥有驾照。若持P牌驾照,有关驾照也被吊销。
此外,被告也面对另一项控状,案发当天驾驶的宝马轿车使用非属于该车的注册车牌,上述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08(3)(f)条文。一旦罪成,将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
被告聆听控状后,向承审推事诺法丁表示不认罪。
此案主控官阿米拉建议,法庭将保释金额定于2万5000令吉及3个附加条件下,允许被告保释。
被告代表律师蔡学捷向推事求情时透露,被告是修车员,月薪4000令吉,需赡养年迈父母,因此希望降低保释金额。
推事允准,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候审,保释期间每月前往警局报到、护照交给法庭保管及吊销驾照至案件结束。
推事谕令,案件展延至5月19日过堂。
上述车祸是本月13日,凌晨约2时10分,在新山往哥打丁宜路段第16公里处发生。 37岁巫裔送餐员莫哈末道菲克携妻与朋友聚餐后,夫妻俩开车回家途中,在郊外岭路段发现有摩哆骑士发生车祸死亡,因此将车停在路边,下车帮忙。
岂料,一辆白色宝马轿车撞向送餐员后企图逃走,随后被民众拦截成功。送餐员因伤重当场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