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25日讯) 48岁华裔男子涉嫌在女友妹妹房间装置针孔摄像机,今日被控上居銮推事庭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5000令吉!
被告叶智铭(48岁,译音)面对两项罪名,第一项控状指他于今年1月11日,晚上约8时10分,在受害者不知情之下,潜入优景苑的一间房屋,上述抵触刑事法典448条文(非法入侵建筑物),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不超过3年,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他在上述日期和时间,在同一间房屋,受害者不知情下,在她的房间内装置针孔摄像头,引起不安。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509条文(企图用言语或手势蓄意辱侮他人贞洁)。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聆听控状后,向承审推事慕斯达金表示认罪。
其代表律师向承审推事指出,被告已离婚,单独抚养3名孩子,请求法庭念在被告是初犯,要求轻判。
推事慕斯达金判处,被告每项控状罚款2500令吉,若无法缴罚款,则以坐牢5个月代替。
本案主控官为希蒂鲁法拉。
被告缴付罚款后,步离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