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25日讯) 24岁电工因涉嫌强迫5岁侄女喝哥冬水,并拍摄视频上传至社交媒体,今日被提控上庭,俯首认罪后,被判罚款一万令吉。
被告今日上午在峇株巴辖地庭面控,并在通译员宣读完控状后,向承审法官奥斯曼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去年11月2日,晚上10时51分,在位于峇株巴辖县龙引的住家强迫年仅5岁的侄女喝下含有帽柱木碱(Mitragynine)的哥冬水。上述行为违反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并可依据相同法令第31(1)和第31(2)条文判刑。
根据案情,被告强迫侄女喝下哥冬水的视频在社交媒体上被疯传,警方是在11月4日接获相关视频的举报,随即逮捕被告。
法官判处,被告罚款一万令吉,同时谕令被告必须签署行为良好保证书,保证金为2000令吉,以及在判决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12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
上述案件由副检察司莎丽法娜塔莎负责检控,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被告在庭审后缴清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