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8日讯)罗里跟车员涉嫌贩运19.2公斤海洛英,于今早被控上怡保法庭,一旦罪成,将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的刑罚。
被告莫哈末沙夫安(43岁)今天在怡保推事庭面控,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点头表示明白,惟法庭没有记录是否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1月21日上午11时20分在怡保斯里美露花园一带停车场,贩运1万9246克海洛英的危险毒品。
被告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被提控,并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没有判死刑,须另加鞭笞不少于12下。
此案检控方是努阿琪拉副检察司,惟被告没有聘请律师,法庭择定4月28日进行案件过堂。
根据报导,警方于1月21日上午11时20分,逮捕一名正在从车里搬运毒品并准备交易的罗里跟车员,起获近20公斤价值22万令吉的海洛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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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
被告莫哈末沙夫安(左)在面控后,被庭警押离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