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3日讯) 40岁青年因涉嫌抢劫七旬老妇致使其受伤,今日俯首认罪后,被判处监禁8年和鞭笞3下。
40岁被告莫哈末法里德今日被带往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聆听通译员所宣读控状后,承认有罪。
承审推事奥斯曼训斥,育有3名子女的被告反思自己的过错,因为掠夺他人财物是错误且罪恶的行为。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去年12月18日,上午11时30分,在富贵城抢劫了一名74岁老妇的手提包并致使对方跌倒受伤。
被告的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94条文(抢劫致伤人),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20年以及罚款或鞭笞。
上述案件由副检察官莎法丽负责检控,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据了解,被告曾在2017年拥有集体持械抢劫的案底,并被判处7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