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因在2017年6月至2021年12月的4年期间,性侵未成年继女的一名男子,针对刑罚提出上诉,高庭基于监禁刑罚超过平均预期寿命,将被告的刑期减至39年。
法官布平达辛格在17页的判决书中,准许了该男子上诉减刑的请求。
他表示,在考虑了包括公众利益在内等因素后,决定将男子的刑期减少60年。
他说,该男子在认罪时为40岁,被地庭判处长期监禁并处以鞭刑。
“根据地庭的判决,他将被监禁至139岁,但如果获得三分之一的减刑,他可以在106岁获释。然而,活到如此高龄是不可能的,据官方统计数据显示,大马男性的平均寿命为73岁。”
辛格也表示,39年的监禁在减去三分之一的减刑后,该男子可在66岁时获释。
“届时他将处于人生的暮年,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很小。”
此外,他说,该男子还将在狱中接受教育。
该男子现已向上诉庭提出最终上诉,以要求进一步减少刑期。
此前,地庭以4项性侵罪和19项乱伦罪判处该男子99年监禁,案发时受害女童年龄为10岁至14岁之间。
根据判决书中陈述的案情,当女孩的母亲外出工作时,该男子在位于怡保的家中强迫女孩与其发生性关系。
他最初威胁受害女孩,要将2人发生性行为的视频传播给她的朋友,以此警告她不得将此事告诉母亲,并扬言如果罪行被揭发,将会殴打她和她的母亲。
然而,女孩后来将所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她的母亲,警方于2022年接到报案。
凭借从女孩身上提取的医学证据,该男子最终被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