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23日讯)17岁少年被控62项非肢体性侵罪和1项拥有色情视频罪名,被判送入感化院3年。
承审推事苏海拉下判前,希望被告能借此刑罚改过自新。
根据62项性侵控状,被告在2023年12月至今年11月,上午10时至晚上11时,分别在峇株巴辖、居銮和东甲的学校、祈祷室厕所和受害者家里,对7名低年级男学生进行非肢体性侵。
被告要求受害男学生向他展示身体,受害者年龄介于13岁至17岁。
被告行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5(a)(ii)条文,一旦罪成,每项控状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63项控状指,被告于11月11日凌晨2时30分,在一间住家,被发现电脑里有儿童色情视频,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0条文。
主控官为法拉瓦希达,被告代表律师为莫哈末拉扎。
峇株巴辖社会福利局官员希拉诺拉依斯玛瓦蒂在庭上提呈道德报告时,建议将被告送入少年感化院。
推事苏海拉判被告即日起送入感化院3年,期间允许父母每个月探视一次,在完成3年感化期届满后,必须接受警方监控一年,每月前往警局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