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0日讯) 7名华裔男子今被控参与网上投资诈骗活动,皆不认罪,获保释出外侯审。
这7名华裔男子被告分别为,26岁黄宇廷、30岁林勇安、29岁陈进哲、38岁王伟俊、28岁朱伟仁、33岁谭乐进及33岁张伟文(人名皆译音),今日被警方带上浮罗山背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他们在12月2日,在峇六拜地区某公寓单位内,涉嫌通过面子书及WhatsApp 诱骗受害者参与不存在投资计划,因此违反刑事法典420条文(欺骗及不诚实地引诱移交财务),并可在刑事法典120B(2)条文(刑事串谋)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检控官鲁斯妮要求法庭,给予每个人8000令吉的保释金,以保释出外候审。
然而被告代表律师冯俊杰求情指出,第1至3名被告及第7名被告皆单身,第4名至第6名被告则已离异,并各自育有一孩子。
他说,全部被告皆没有犯罪纪录,他们被捕后也配合警方调查工作,因此要求法庭让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金,保释出外候审。
推事允许,每人以5000令吉保释金,保释出外候审,案件择定明年3月25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