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罗斯迈尼(中)被判监禁10年。(图:大都会日报)

(新山9日讯)一名商人3年前殴打及致伤孕妻至昏迷不醒,今日在新山地方法庭被判监禁10年。

被告罗斯迈尼(41岁)被控于2021年5月4日,清晨6时许,在其位于山拉庆甘榜阿曼的组屋单位内,对当时正怀孕的38岁妻子嘉茜达拳打脚踢,将妻子踩在地上,造成后者重伤昏迷,抵触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严重致伤他人),在第326A条文下同读。

嘉茜达是名公务员,她当时已怀有身孕,被送往新山中央医院治疗,同年11月成功剖腹生产,诞下男婴。

嘉茜达目前只能躺在床上无法自理,儿子则因成长缓慢,被判定为残障。

法庭经过3年的审讯及传召11个名证人,承审法官法蒂玛今日对被告罗斯迈尼(41岁)作出裁决。

法官宣判时指出,控方成功举证,排除了合理怀疑。

“在聆听、考量及审查了所有证词、文件及各方的书面陈词后,并考虑了辩方的求情及控方的论点,本庭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法官法蒂玛宣判被告监禁10年,从今日算起。

在法庭宣判之前,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沙烈求情时指被告有心脏问题,因此要求减轻刑罚。

他说,被告是自雇人士,没有固定收入,与受害者已离异,需要负担两名妻子和8名分别年龄为2岁至19岁的孩子的生活费。

他指出,被告被扣留了1年2个月,以致亲属被迫筹集保释金,让被告保外候审。

本案主控官为西蒂法蒂玛。被告代表律师也包括卡玛希山和艾娜卡米拉。

代表受害者家属的旁听律师莫哈末哈兹和苏菲立也出席聆听判决。

受害者嘉茜达的妹妹法勿兹雅也于今早出庭聆听判决。

此案原定于11月3日下判,当时因被告呼吸困难,于下判日前一天紧急送入吉打本同医院治疗,因此展延至今日。

嘉茜达是被告的第3名妻子,去年3月,受害人家属成功透过森美兰宗教法庭,裁定受害人与被告的婚姻无效。

陈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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