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的莫哈末祖卡奈(前者)被控7项强奸与性侵未成年残疾女学生。(图取自《阳光日报》)

(新山25日讯)因涉嫌强奸未成年残疾学生的青年教师,于今日被控上庭时否认有罪,获准以3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

34岁的被告莫哈末祖卡奈今日于新山法庭面控,并在通译官宣读完控状后,于法官西蒂苏莱曼前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是被控于在去年12月至今年8月期间,每日的下午3时30分之4时30分之间,于任职的特殊教育学校的仓库内,性侵事发时年仅14岁的残疾女学生。

被告因此被控2项强奸罪以及5项性虐待罪,在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长20年以及鞭笞。

与此同时,被告行为也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b)以及第14(d)条文,一旦罪成,同样可被判处监禁最长20年以及鞭笞。

上述案件由副检察官努尔法拉瓦达希负责检控,被告代表律师则为依斯干达沙依布拉欣。

前者要求法官将被告的保释金设为6万令吉以及1名担保人,而被告律师以被告每月薪资仅3000令吉且患有阑尾炎,因此要求法官将保释金额降至3万令吉。

最终,法官允准被告以3万5000令吉以及1名担保人作为保外条件,同时被告还需要上缴护照,并且每个月到临近警局报到一次。

陈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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